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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2014年新城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教育局 2014-4-16 10:37:06


舟教基〔2014〕26号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城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稳定有序、公平公正做好2014年秋季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舟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舟山市教育局关于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划地段招生工作的意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10号)精神,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尚未入学和达到小学毕业要求,且实际居住在新城要求在新城入学的以下几类对象,分别是2014年秋季新城地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一)入学对象户籍在新城的。
(二)入学对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房产在新城并实际居住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以房产证、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为证。
(三)在新城从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包括以下三类:
1.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新城从业务工的随迁子女;
2.父母具有载明居住地为新城的《浙江省居住证》,入学对象本人已经办理随同登记的;
3.父母双方持有载明居住地为新城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入学对象本人已经办理随同登记,并同时具备后述四项条件的:一是入学对象父母于2013年8月31日之前居住在新城的;二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在新城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证),或在新城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四是入学对象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条所列相关条件,如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服从新规定。
二、招生学校及其招生区域
 (一)普通公办中小学
1.南海实验初中。招生区域范围为:(1)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沈白线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2)长峙社区居民子女;(3)意向就读南海实验初中的甬东管理处当地户籍居民子女。
2.舟山第一初中。招生区域范围为:(1)沈白线以北的新城居民子女;(2)千岛路以东的新城居民子女;(3)意向就读舟山第一初中的勾山管理处当地户籍居民子女;(4)意向就读舟山第一初中的毛竹山社区当地户籍居民子女。
3.南海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沈白线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
4.舟山第一小学。招生范围为2013年区划调整前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
5.舟山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为:(1)2013年区划调整前的新城沈白线以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2)2013年区划调整前的新城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区域的新城居民子女;(3)长峙社区居民子女;(4)意向就读舟山第二小学的甬东管理处、毛竹山社区当地户籍居民子女。
6.勾山中心小学。以招收勾山管理处居民子女为主,兼收普陀区暂委托勾山小学招生的居民子女。2014年招生工作由普陀区教育局负责。
(二)主要招收外来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
1.长峙中心小学。主要面向新城全区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如有学校附近的新城居民子女要求入学,优先解决。
2.舟山市新民学校(初中)。主要面向新城全区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如有学校附近的新城居民子女要求入学,优先解决。
(三)民办中小学
1.明珠学校(初中和小学)。以招收居住在甬东管理处的随迁子女为主,兼收居住在千岛路以西(不含长峙岛)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定海区临近学校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长峙阳光学校。面向居住在长峙岛和千岛路以东(含勾山管理处)新城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建议,经市教育局核定后发文公布。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40名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5名内。
(一)招生计划预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协同各相关学校在3月中旬前完成入学对象总体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学校实有资源情况,于4月15日前形成招生计划建议,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招生计划公布。根据招生对象预报名登记情况,结合学校提出的招生计划建议,由市教育局确定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于5月底前发文公布。
(三)招生计划执行。各学校和招生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际招生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能实施。擅自突破计划招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预报名登记。凡2014年秋季要求在新城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对象,均应按期参加入学预报名登记,完整填写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各学校集中受理预报名登记时间为5月2日、3日两天,因故未能按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在5月10日、15日直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预报名登记(2014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新城的学龄儿童除外)。预报名登记具体要求见预报名登记公告(附件2)。各学校于5月12日前将预报名登记汇总表(汇总表格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直接以电子格式下传各校)以电子格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锋老师;联系电话:2046203)。
五、普通公办中小学招生
(一)类别。普通公办中小学招生对象,总体上分为下列四类,如有四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第一类:2014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新城,父母房产位于招生学校学区内;2014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新城,祖辈房产位于招生学校学区内,且父母在新城无独立房产。
第二类:新城原住居民,拆迁或安置房产在招生学区内,原住房产被拆迁暂无法迁入户籍;2014年4月30日前,户籍在新城招生学校学区内,但其父母在新城无独立房产的(包括集体户、无房户等);2014年7月31日前,户籍在新城,父母房产位于招生学校学区内。
第三类:2014年4月30日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公证证明件)取得招生学校学区房产,但户籍不在新城的。
第四类:不属于上述三类的后述几类对象: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房产和户籍的;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户籍的;2014年8月31日前父母取得新城房产的。
(二)招生顺序。第四类对象由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一至第三对象,按类别先后排序(同一类对象按分项先后排序)分校组织招生。当某一类某一分项招生对象达到或接近招生计划时,以后分项及类别招生对象由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回归浙商子女、招商引资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子女,按相应政策执行。
(三)统筹安排的基本要求。
1.在完成第三类招生后尚有招生能力的学校,方能接收统筹招生对象;
2.统筹安排对象实行全区域按类别先后顺序落实就读学校;
3.在尊重上述两条要求的基础上,再考虑统筹学生的就近就便因素。
(四)招生结果。
招生结果名单由基础教育处分批次抄告学校。第一批招生名单,原则上在7月10日前下发;第二批招生名单,原则上在8月5日前下发;第三批招生名单,在8月25日左右下发。学校在收到抄告招生名单后,应当在5日内做好学生的报到确认工作。
六、主要招收外来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招生。新民学校和长峙中心小学,按以下类别顺序组织做好招生工作。当三类对象招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原则上对第三类对象按随迁子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先后组织招生。确定予以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基础教育处抄告后,学校方可组织录取确认。
第一类: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从业务工的随迁子女。
第二类:本省外市人员暂住在新城且符合就学准入条件的随迁子女。
第三类:外省人员暂住在新城且符合就学准入条件的随迁子女。
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在招生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下,按确定的招生条件和区域自主组织招生,所有招生名单必须报基础教育处资格审核,核准后方可组织报到确认。
八、其他事项
1.因落户新城或父母工作地在新城等,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插班就学的,随带与新生预报名登记同等要求的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可以于5月2日、3日或7月10日到市教育局办理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学生基本信息表由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上打印,需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 意见并盖章。
2.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宣传和入学对象排摸,按要求认真受理预报名登记,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城居民子女按期入学。
3.市教育局将通过“舟山教育网”和舟山晚报发布招生信息,同时统一印制招生公告发放到各学校和新城各社区。
4.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根据抄告的学生数量核发学籍。严禁学校擅自违规招生(指招收区域外的或不符合年龄要求、不符合就学准入条件,和擅自超出计划的),或者以借读、学籍挂靠或无学籍跟读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将追究校长责任。

附件:1.新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表
2.新城地区2014年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公告

 

舟山市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抄送:新城管委会,普陀区教育局,定海区教育局,南海实验学校。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9印发
                                                   
附件1
新城地区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表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小学
(幼儿园)  身份证号 
监护人
姓名  与学生本
人关系  工作单位  宅电 
      手机 
户口
簿号  户主  户籍所在地  发证
日期 
房产信息 A、房产(土地)证信息 B、购房合同信息 C、拆迁安置信息
 房产所有人  购房人  拆迁房产所有人 
 房产
地址  购房合同号  许可证核发时间 
   房产地址  原房产所在地 
 证书及证书号  合同载明交房日期   
     安置房产所在地 
 房产所有人
与学生关系  购房人与学生关系   
   承诺户籍迁入时间  安置房交房时间 
必备信息 D、居住证信息 E、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 F、社会养老保险
 居住证所有人  合同所有人  保险所有人 
 居住
地址 
 工作单位  参加时间 
   劳动合同号 
 社保号 
 证书及证书号  签订日期   
   工商营业执照号   
 与学生关系  与学生关系  与学生关系 
审核
 ①房产信息复印件  ②户口信息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④父辈无房产证明 
 ⑤居住证信息印件  ⑥合同和执照复印件  ⑦社会养老保险复印件  审核人 

特别声明:本人提供信息完全属实,以上信息与本人提供信息完全一致!签名:          

备注:① A、B、C、D、E、F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②“审核人”一栏由审查人填写。

附件2
新城地区2014年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公告

所有要求2014年秋季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参加预报名登记。小学一年级招收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现将预报名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4年4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含甬东管理处、毛竹山社区、勾山管理处)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于5月2日、3日到相应的报名点登记。登记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属三代同堂的,需提供祖辈房产证和父辈在新城无房产的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1.房产位于勾山管理处区域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勾山小学登记;要求到舟山第一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2.房产位于毛竹山社区的,要求到舟山第二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要求到舟山第一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3.房产位于甬东管理处区域的,要求到舟山第二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要求到南海实验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4.房产位于长峙岛(含岙山、东蟹峙)的,要求到舟山第二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要求到长峙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长峙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5.除勾山管理处区域外,房产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6.除勾山管理处区域、毛竹山社区外,房产位于沈白线以北和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7.除甬东管理处区域、毛竹山社区外,房产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沈白线以南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二、下列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于5月2日、3日到市教育局(定沈路423号)登记。
1.已经在新城购房,可以在2014年5月1日至8月31日取得新城房产并将户籍迁入新城的,需随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户籍迁入新城后,应及时将新的户口簿交市教育局审验。
2.监护人房产在新城的,需随带公证后的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和入学对象户籍证明办理登记。入学对象属境外、国外户籍的,还需提供侨办出具的入学证明。
3.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居住在新城并在新城从业务工的随迁子女,需随带户口簿和租房合同等住所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4.父母持有载明居住地为新城的《浙江省居住证》,入学对象已经办理随同登记的,需随带身份证、户口簿、租房合同等住所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父母双方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于2013年8月31日之前居住在新城,入学对象已经办理随同登记,并同时符合后述三项条件的: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父母至少一方参加社会保险;父母至少一方与新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新城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需随带身份证、户口簿、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父母双方《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于5月2日、3日到以下意向就读学校登记,也可以到市教育局登记。
1.小学入学对象,可以到长峙小学、明珠学校(原则上要求暂住地在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和长峙阳光学校登记。
2.初中入学对象,可以到新民学校和明珠学校登记。
四、南海实验小学、舟山第一小学、长峙小学毕业生,要求在新城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参照以上各类对象),在现就读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具体登记时间由各小学通知。
五、符合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的,随带与新生预报名登记同等要求的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表,于5月2日、3日或7月10日到市教育局办理预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学生基本信息表,由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需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意见并盖章。
六、其他事项
1.因故未能于5月2日、3日办理预报名登记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可以于5月10日、15日到市教育局办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2.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46203、2036049;南海实验学校:2091120;舟山第一初中:8173868;舟山第一小学:2082016、2188587;舟山第二小学:8175256;舟山新民学校:2290050、2290051;长峙中心小学:8032415;长峙阳光学校:8032155;勾山中心小学:3091827、3090408;明珠学校:2680987、1356767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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